I am the living bread which has come down out of heaven: if any one shall have eaten of this bread he shall live for ever. John 6:51

2007年10月7日

道的自隱之性~遠志明


一、功成名遂身退,天之道

人們經常抓住老子「大功成了,名份有了,自己便引去,這正是上天之道」(9:5)這 句話,證明老子之道就是自然,或「安息」了的自然神。這是斷章取意的曲解。大道初始的創造之工、一直的養育之德、內在的自隱之性,在老子那裡是完美統一、不可分割的:

「至高至善的掌權者,人們彷彿感覺不到其存在……。悠悠然大道之行,無鬚髮號施 令,大功告成之後,百姓都視之為自然而然的事,說:我們本來就是這樣的啊」(17:1-3)。 所謂「自然」,乃是因大道至高至善,人們察覺不到他的主權而已!

老子又在多處,一面顯明地讚歎大道的創造之工、愛養之德,一面強調大道的自隱之性:

「萬物都是籍著他生的,他不自誇自詡。大功都是由他而來的,他不彰明昭著。他愛撫滋養萬物,卻不以主宰自居,看起來微不足道的樣子。當萬物都依附歸向他時,他仍然不以主宰自居,這樣,他的名份可就大了。由於他從始至終不自以為大,這就成就了他的偉 大」(34:2-4)。這是講道的偉大與自隱。

「道生出萬物,又以恩德去畜養,使它們成長髮育,給它們平安穩定,對它們撫愛保護。然而他這樣創造養育卻不強行佔有,他這樣無所不為卻不自恃己功,他是萬物之主卻不任意宰制,這可真是深不可測的恩德啊」(51:4)!這是講道的恩德與自隱。

「那完善至極的,看起來卻好像欠缺的樣子,然而永不敗壞。那豐盈四溢的,看起來卻好像虛無的樣子,然而用之無窮」(45:1)。這是講道的大能與自隱。
  • 《聖經》宣示神道的作為要比老子直接顯明得多,卻同樣強調神的自隱之性:「救主以色列的神啊,你實在是自隱的神」賽45:15。又說世人:「他們聽是要聽見,卻不明 白;看是要看見,卻不曉得」賽6:9,等等。
老子在「大道自隱」這個問題上,給我們很多啟發。老子深知大道無所不為,卻充分 地強調了大道看起來「無為」這一面,由此表明道的超越性,可以解釋為什麼世人難以認識 真道。老子深知大道創造、愛養、施予和掌管一切,但他充分地強調了大道不強行佔有、不 自以為大、不任意宰割、不自恃其能、不自居其功的一面,這就把大道「無為」的表象,歸 於神道本身的意志和恩德;就是說,「無為」不是神道不存在或無意志的表現,恰恰相反, 是神道的偉大、恩德和大能之所在,是當令我們驚歎感激的。
在此,老子使「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」這一古往今來的神學難題,豁然開朗。


二、道造了自由的人

基督教一直面臨著一個困難,這就是:神為什麼給人生這麼多苦難?為什麼世界有這 麼多邪惡?更直接地說,他為什麼允許亞當夏娃吃智慧果?為什麼讓人有罪性?為什麼不按 照他至善的模式造出理想的人類來?既然他是全知全能全善的!
  • 老子十分好地回答了這個問題,那就是:大道並不剝奪萬物和人的自由!所謂大道「 不強行、不任意、不自恃、不自居、不自大、不宰、不有」等等,都是說大道並不剝奪萬物 與人的自由;也就是說,他創造、愛養、監察、掌管的是一個自由生動的世界,而不是一個 機械木偶般的世界。老子犀利地指出:這恰恰是大道的偉大、恩德和大能之所在。
讓我們對這個問題稍作展開。

從道德論上說,沒有自由就沒有道德。自由是根據自己意志的決定而行動或不行動的 能力,那就是說,我欲靜則靜,欲動則動。如果沒有自由,人類的行為就沒有任何道德性質 ,也不是褒貶的對象。凡被稱為有道德的行為,一定是發自一個自由人的身上;如果完全由強力所迫的行為,就不能加以讚揚和譴責,因為它們是不自由的1 。許多人反對有神論,宣稱 如果宇宙人生是有絕對主宰的,那麼,人在他手裡不就變成了純粹的木偶嗎?現在我們知道, 這樣的擔心是不必要的,這樣的假定是幼稚的,這樣的宣稱是不成立的。如果人懂得自由與 道德的關係,那麼,已經假定為全知的神一定更懂。他不會、也沒有將人造成木偶,恰恰相 反,人類之初,亞當夏娃在伊甸園時,上帝就給了他們犯罪或不犯罪、即吃或不吃「智慧果」 2 的自由。直到今天,人類仍然在享受這種自由,乃至可以用上帝賦與的自由,來否定上帝的 存在。也正因為如此,我們的行為,包括敬畏或褻瀆神,順從或違背神,相信或否定神,都 是有道德意義的,都要由我們自己負責。所以,神給人自由,一方面如老子所說,是神道的 「玄德」;另一方面,也就賦予人道德屬性和道德責任。


從本體論上講,神道本身是絕對的自由,在他之內沒有不自由,他也不會創造不自由 的存在物。如果一個絕對的自由能產生不自由,他就自相矛盾了。人類一切的不自由,都是 在神賦的自由狀態下自我選擇的結果。這就涉及到一個嚴重的、實質性的問題,即:迄今為 止,人類許多自以為自由的東西,其實是不自由的,是利用神賦的自由所選擇的不自由。比如,超道德的享樂的自由,實際上是受肉體情慾的擺佈而不得自由;背離神的理性的自由, 實際上是人被自己理性的有限性所轄制而不能自拔;宣戰和自衛的自由,實際上是雙方都受 仇恨所驅使而不得解脫;市場和社會競爭的自由,實際上是每個人都由各自利益所支配而不 得超脫。
  • 康德說,一個人不受他的慾望、利益和情緒所支配時,才是真正自由的。遵守神的 絕對命令,人就會達到真正的自由。因為這個絕對命令,就是人最內在、最真實、靈魂的自 我本身。在這裡,人最終與自己的造化者相通,達成真正的自由。
  • 耶穌與猶太人有一段對話 ,鮮明的表達了這種真正自由的含義。當他說「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」 時,猶太人反問道:「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隸,你怎麼說,我們必得自由呢」?耶穌說: 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:32-34)」
人間所有的不自由, 都不是出於神道,而是人背離了神道,偏行己路,陷入不自由,卻不自知,還常誤以為自由。 這就是耶穌所說「瞎子領瞎子,行在黑暗中」的意思,也就是老子所說「不認識永恆,便任意妄為,後果凶險」的意思。

從認識論上說,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,必然本身是真正的自由。神道是一切存在最終 的必然性,是真正的自由;不認識神道,則永遠達不到真正的自由。神當初造了自由的人, 就是為了讓人順從他,在他裡面享用這自由。人卻受邪情私慾之魔鬼的誘惑,利用神賦的自 由去背逆神,自己「要像神一樣」,論斷是非善惡創3:5-6。然而,人畢竟是人,有限 的畢竟是有限的,被造的畢竟是被造的。人類一切試圖獨立於神道之外的智慧嘗試,都必然 落入相對主義;而相對主義之所以被稱為相對主義,又表明了絕對主義在宇宙人心中的存在 是一個不言而喻的事實。所以,人離開神,以自我為本,看起來是自由了,其實是離開了自 由的本源「必然」,而落入了不自由的境界。相對主義就意謂著衝突。衝突就要求寬容,所以寬容就意謂著不同一。不同一就意味著不根本。不根本就意謂著飄泊感、荒謬感、頹廢感 、恐懼感、惶惑感、焦慮感,這正是當代人生哲學的主題。於是神一再呼喚人類「回歸」、 「復根」、「覆命」、「悔改」、「返回」、「守母」、「到父那裡去」。這是《聖經》的 主題,是耶穌的使命,也是神藉著老子留給中國人的箴言。


三、自由不在道之外

道既然造了自由的人,為什麼人非得在道裡面,才能得享自由?這不仍是不自由嗎?

要知道,天上地下,除了道,一切存在物都是有條件的,都要有所取法遵從才行,正所謂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道法自然(25:7)」。道本身是無限的自由,即自由本 身,其他一切則都是有限的自由。鳥不能離開空氣而飛,魚不能離開水而游,說話不會沒有 語法,做事不會沒有事理。同樣,順從神道是人的最大自由的最小條件。

當今世人,在自由和利益的名義下,從肉體到理性,越來越貪婪。他們不顧神的規勸 和誡律,肆無忌憚地尋求享樂刺激,已經完全突破了「敬畏神明」這一古往今來的道德底線 ,還誤以此為人生的自由。世人又將否定神道的存在、以自己的智慧聰明為宇宙的尺度,視 為思想的自由。結果是什麼呢?就是我們看到的:道德失喪,犯罪巨增,絕症流行,環境破 壞,資源緊張,然而人類的貪婪慾望還在無止境地膨脹!與此同時,舞墨文人們製造出一個 又一個相對主義、個人主義、人本主義、享樂主義、實用主義的原理,使人們的放縱和敗壞具有智慧(果)的依據,以便心安理得,變本加厲。

只是,人被罪念蒙了心智,騙自己可以,卻騙不了神。不錯,人的自由是神賦予的, 但自由、包括人本身,都不在神之外。如今世人自絕於神,貪婪地將自由據為己有,這個自 由就變成了不自由,人就成了罪的奴隸。

神之為神,道之為道,甚是奇妙,可謂「玄之又玄,眾妙之門」(1:5)。你們看, 自由屬於人,但只在神道之內才屬於人;一旦離了神道,自由,還是那個自由,立即就變成 了不自由;這時,人越是爭取更大的自由,就越是陷於不自由的罪與罰中。這不是很奇妙嗎 ?自由在美國富有信仰的過去與背離信仰的現在的不同功能,就生動地展示了這種奇妙。

難道神就沒有辦法了嗎?神要收回人的自由嗎?不。神之為神就在於,他所創造的一 切都是有定則的。高明的掌權者不就是這樣嗎?他無需一時一事的發號施令,只要定好規則 ,便可「無為而治」了。老子說「道常無為,而無不為」(37:1),也是這個意思。所以, 不是神對人的敗壞沒辦法,神也永遠不會收回人的自由,因為神早已使一切人,包括信而敬 順他的人,不信他而只信自己的人,都各自有了定命。剩下的只是由人的自由意志來選擇, 可謂「咎由自取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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