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 am the living bread which has come down out of heaven: if any one shall have eaten of this bread he shall live for ever. John 6:51

2008年3月1日

相信!開了門


耶穌對他說:「『你若能』!在信的人、凡事都能呀!可 9:23

2001年初夏信主,為了離教會近些!秋天意外的住進天母的邊緣.....
這裡安靜,伴我愉快的渡過至少兩年專心靈修、讀經禱告的生活。

幾乎每一個經過我窗口的人,我都為他們祈求能夠認識神!
我想,從窗口直直望過去那戶,我為他們呼求主最多吧....

2008年初,終於.....




路加福音18章 呂振中譯本(LUV)
18:1 耶穌對他們講一個比喻﹐論到人應當堅持禱告﹐不可喪志。
18:2 他說:「某城裡有一個審判官不敬畏上帝﹐也不尊敬人。
18:3 那城裡有個寡婦﹐常去見他說﹐『從告我的對頭身上給我伸冤吧。』
18:4 他多時不肯;後來心裡說﹐『我雖不不敬畏上帝﹐也不尊敬人﹐
18:5 只因這寡婦直攪擾我﹐我就要給她伸冤﹐免得她終日不斷地來纏磨我。』
18:6 主說:「你們聽這不的審判官所說的。
18:7 上帝揀選的人晝夜向他喊救﹐他縱然在他們的事上延持著(或譯:容忍著)﹐難道不給他們伸冤麼?
18:8 我告訴你們﹐他總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的。然而人子來的時候﹐難道得見信心在地上麼?」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