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 am the living bread which has come down out of heaven: if any one shall have eaten of this bread he shall live for ever. John 6:51

2011年7月12日

飢渴慕義《登山寶訓 》曹力中




一.缺乏與滿足(太五1~6)

  1. 人類最大的快樂之一,乃是人生而有一種不滿足的感覺。我們會餓會想吃,美味的食物帶給我們多麼大的滿足跟快樂呀!我們已經有不少衣服,當人再送我們一件,我們還是非常高興。我們想住在更好的地方,現在也變得很方便。

  2. 但人類最大痛苦與禍患之一,也是這種不滿足的感覺。我們想生活得好一點,可能就去走旁門左道,或是去賭,最後弄得家破人亡;有人娶妻生子,後來開始貪戀別人的妻子,弄得家庭破碎,帶給社會大問題。國家的領袖不滿足於權力與財富,就發動戰爭,帶來多麼大的悲劇與痛苦。其實人類最大的缺欠是: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!」我們墮落失了神的形像,生命沒有射中紅心,沒有達到神造我們的目的。這也是一切帶來禍患之飢渴的根源。
     
  3. 主耶穌將我們人類裡頭的飢渴,引到正確的方向,祂說:「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,快樂了!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」主知道我們要的是福氣與快樂,但主沒有要我們優先渴慕追求福氣與快樂,祂乃是要我們優先尋求義,自然會帶向福氣與快樂。因為義是福氣與快樂的源頭。希伯來書論到基督自己說:「你喜愛公義,恨惡罪惡,所以神,就是你的神,用喜樂油膏你,勝過膏你的同伴。」(來1:9)

  4.  一個病人當然盼望解除病痛,但如果他一切所想的就只是要除去疼痛,可能就有危險。就像你覺得身上痛,醫生給你開了嗎啡,然後說:「不痛了吧!沒事了!」那痛至終還會再來,而且可能演成嚴重的疾病!好醫生不會只解決你當前的痛,而會解決病根。其實痛是神使我們知道危險的警戒信號。

  5. 基督徒若只追尋快樂舒暢也是危險的,有人從一個聚會跑一個聚會,追求一些經歷,尤其大場面更容易有感動的感覺。但主清楚說哪一種人會得著真實的滿足快樂,乃是飢渴慕義。 

二.義

  1. 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,是對的,飢渴慕義包括了渴望做對的事,也喜歡人做對的事。當你給小孩說故事時,儘量多提正面的、美好的,少提負面的、邪惡的;因為小孩(其實許多大人也是)傾向模仿,過於以意志選擇是非。

  2. 當小孩做了對的事時,即使你看來很有趣,也不要笑他,他可能會不敢再做那樣的事。當人做了對的事,至少動機是好的,即使做出你不高興的事,也應當稱讚他、肯定他。稱讚肯定甚至獎賞,會幫助人想做對的事。有些母親就是這樣待孩子,那時孩子會因使媽媽高興、能得稱讚而做對的事,長大後則因為知道是對的而去做,信主之後則因討上帝喜悅而做。
     
  3. 而當人做錯了事又認錯時,你要放手,那會鼓勵他誠實,不會遮掩他的過錯。我從神在拿伯的事上如何對待亞哈王(亞哈一表示悔悟,神立刻放過他),學習這個法則,多年用在治理教會上。 

三.飢渴慕「義」

  1. 巴克萊指出主在這裡講到的飢渴慕義,是一種對完全的義的飢渴,而不是部分的義。義不只是指著義務,不求賞報的服務,像義工、義交、義消等。其實有許多這種似乎不求賞報的義務舉動,背地裡卻是爭名奪利的。主指出有些人在做禱告、禁食、或賙濟人等這些美好舉動時,動機卻是求人的稱讚(太6:1~18)。
     
  2. 主所講的義也不是江湖道義,只注重江湖道義的人定規會向某些人有義,對另一些人卻沒有義。像「水滸傳」之類的書,將江湖道義美化了,(我想其中有些好漢若生在今天,我們大概不會喜歡他做我們的鄰居!)其實如果你不是這些道上弟兄利益所及的同道,可能就會是受害者了。

  3. 中國人將義與忠放在一起,但神所說的義不是忠臣不事二主的忠義。但以理在改朝換代之後,仍被委以重任高位,因為他是服事百姓的,是對人民有益的。古代的君王或獨裁者要的卻是自己的權位,所以強調不事二主;而今天的政客也不脫其窠臼,其實如果照他們口中所說,人民才是主,那麼改朝換代或是政黨輪替,為何不能用對百姓有貢獻的人呢?哪裡有不管黨派,全心只為民服務的人呢?

  4. 那有可能變成自以為義。義也不只是沒有做錯事情,還必須完全得著潔淨,脫離罪,並蒙神悅納。神造我們是有目的的,在神那裡我們的生命是有個藍圖的,主期待使我們被模造成祂的形像,沒有達到這個就不會蒙神悅納,就是罪,就沒有射中紅心,就不是完全的義!

  5. 所以你必須渴慕明白神的道,遵行祂的道。像大衛為什麼成為合神心意的人,又成為被神稱義的代表人物之一呢?因為他渴慕神的道,甚至將之作成詩來吟唱,而且是發自內心的吟唱。像詩19, 63篇等。一個飢渴慕義的人,必然是個渴慕神的話的人,他們的心變得很專一。要學習遵行神的道,像常常喜樂、不發怨言、凡事謝恩、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等。這些都會矯正我們生命中扭曲了、不合神心意、沒有神形像之處,也就是將神的義帶給我們。有一天新婦將穿上的光明潔白的細麻衣,正是「聖徒所行的義」(啟19:8)。

  6. 其實聖經中講到的神的義是更完全的,因為神使耶穌基督自己成為我們的義(林前1:30)。我們靠自己不能完全達到神的義,所以主自己來成為我們的義。聖經中神的義是有位格的,你要被神稱為義,不但要遵行神的道(太5:17~20),而且要藉著信心接待耶穌,讓聖靈將祂的生命吹在我們裡面。

  7.  然後你要常親近祂,住在祂裡面,讓祂常充滿在你裡面,這樣祂自己要成為你的義。所以飢渴慕義不只是渴慕神的道,也是渴慕主自己,渴慕祂的同在。亞伯拉罕是最好的榜樣,也是聖經用來做我們稱義的典範的;他向羅得有道義,向神有信心的義,他又注重親近神,以致成為神的朋友! 

四.義者,宜也

  1. 義不是一般以為的,對就是對,錯就是錯。中國古人說:「義者,宜也。」不偏不倚,中庸之道。我常覺得,神以祂的智慧將絕對的對錯、是非、律法,濃縮在十條誡命裡了,其他我們生活所遇,常是要以智慧,依人事時地來分辨合宜否,有時要知道的是優先次序,像保羅在林前七章說:「與其…寧可(倒不如)…」。
     
  2. 飢渴慕義應該包含對這樣真理的渴求。比方,性是上帝造的,是美好的,但婚前的性就會變成有傷害的、痛苦的。也要認識「時代良心」,比方你的時代對服裝合體統的標準,在你祖母的時代可能是很驚世駭俗的;那麼你是否應該用另一個眼光,來看你兒女對服裝的標準呢?

  3. 又比方才差不多一百年前,中國人對妻妾的看法跟今天已有很大差異,主耶穌針對當時人對婚姻的態度,對休妻(離婚)作出了教導與禁止;但今天有那麼多婚姻暴力,你能因為不是外遇,而是主未提及的婚姻暴力,就禁止人離婚嗎?

  4. 我們也要認識,主不許我做的事,不一定不許別人做,你要分辨哪些是絕對的準則,哪些是因人事而異的。也要認識人成長的過程、次序各有不同,使我們能傾聽、體貼,以恩慈相待。認識不同文化,在良心、背景、習俗上,都各有不同,這是作異文化宣教不能不注意的事。 

五.基督是我們的義

  1. 保羅將是非標準最高準則,歸到基督身上。義的極致是有位格的基督,保羅說:「神使祂成為我們的…公義…。」(林前1:30)他自己是這樣實行的,他說:「我指著信實的神說,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,並沒有是而又非的。因為我和西拉,並提摩太,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總沒有是而又非的,在祂只有一是。神的應許,不論有多少,在基督都是是的,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,叫神因我們得榮耀。」(林後1:18~20)
     
  2. 所以保羅竭力追求,要遵基督而行(西2:6),要叫基督的平安在心裡作主(西3:15),立志要得主喜悅(林後5:9)。一個飢渴慕義的人,也會是渴慕主自己的人。神既然不是給我們一些規條,就成為完全之義的準則,而是將祂兒子給了我們,所以天國子民所追求的,是要更豐滿地得著基督。慕迪說:「我們都是有裂縫的器皿,除非一直靠近活水泉源,否則不會常常被充滿。」

  3. 為此你會花時間親近祂、等候祂,竭力維持心中平靜安穩,因主住在安息的心裡。你會留意遵行主的命令,常常喜樂、不為明天憂慮、不批評論斷等等,因為這使我們跟基督的心意相和諧,能住在祂裡面(約壹3:24),使我們能更貼切地遵祂而行,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,是光明潔白的細麻衣(啟9:8)。

  4. 這世界正竭盡心力,推陳出新地發明各種誘人眼目的事物,許多人跟在流行後面;惟願主將跟世人不同的、這個神聖的渴慕放在我們心中,這是屬天子民的樣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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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frank 提到...

多麼好信息阿!願神祝福曹牧師!